第一節 ─ 誇張
 
  • 運用超出客觀事實的語言來渲染強調事物,稱為誇張。
  • 可以突出事物的本質特徵,引起人們的豐富想像,使讀者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。
  • 誇張法也叫鋪張、誇飾、甚言、倍寫、激昴之語等。
例子: 1.「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回﹗」(李白《將進酒》)
2.「牽衣頓足攔道哭,哭聲直上干雲霄。」(杜甫《兵車行》)
  • 誇張可以用比喻的形式,如︰「海內存知己,天涯若比鄰。」
    (王勃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》)
  • 誇張也可採取比擬的形式,如︰「天地為愁,草木淒悲。」(李華《弔古戰場文》)